面对一连串的少年行凶事件,虽然我们仍然需要呼吁修正《未成年人保护法》,修复一些漏洞,但不无悲观地说,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只是能从法律的层面抑制罪恶发生的概率,但并非根本解决之道。

今天的心理学课堂上老师刚好也提到了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和心理发展问题,虽然国内在这方面已经起步,教育部门已经要求各级学校配置心理辅导师资和部门,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和疏导,但实际情况很不乐观。因为师资缺口太大,需要投入的资源太多,而这里又不属于资本逐利的领域,全靠教育部门的推动,短期内是很难达到普及的程度的,目前只能分层次、分阶段、分地区、分学校的逐级开展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我们设想一下,假如这个13岁的少年所在的学校有完备的心理筛查和疏导流程,按照他表现出来的心理行为特征,肯定是能够筛查出来的,拥有严重威胁性的反社会人格,然后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疏导,进行特殊教育,这个事情大概率上就不会发生了。

但显然没有,因为要做到这一步需要非常大的资源投入,观念上的、设施上的、心理专业师资上的、社会其它部门的配合上的,所有这一切资源配合起来才能在千千万万的学生中间抓到这个危险的因子。

这不免让人气馁,但毕竟这个机制已经开始建立,他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再结合法律层面的不断完善,这就是希望所在啊。

所以说,还是那句话: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但仍然值得我们追求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