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桩悲剧重温孔子的“人生三戒”
周六上午,微信上推送了一则新闻,更确切说是一件刑事案件。
我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一遍,连文末的监控视频也仔细看了一遍。
看完后颇为感慨,不由得想到孔子的“人生三戒”,觉得有必要展开聊一聊。
案件的大致过程如下:
四川兴文县的一个午夜,一辆车突然加速,撞向路边。行人陈宇被撞得生命垂危。
事发第二天,肇事司机龚豪主动去警局投案。他的说法是:“喝多了,不知道怎么撞到了人。”
但警方看了现场监控,画面拆穿了这个借口。起步前,这辆车的油门轰得直响,随后猛打方向盘绕进去撞人,撞完再绕出来。这根本不是酒驾的迷糊,而是有极强目的性的蓄意杀人。行车记录仪也证实,撞人前,龚豪刚在电话里跟人爆发争吵并约了架。
事情的起因,是一段见不得光的关系。
龚豪和有夫之妇钱云有婚外情。当晚两人和朋友在KTV唱歌,结账时龚豪没钱,偷偷溜了。无奈之下,钱云只能打电话叫丈夫雷谦来接自己,顺便把账结了。
巧的是,雷谦刚把单买了,龚豪的电话就打到了钱云手机上。雷谦接起电话,一腔怒火顿时爆发,两个男人在深夜的电话里对骂,并约在附近碰面。
带着酒精和情绪,龚豪开车冲向了他以为的“情敌一行人”。但他撞错了人。被撞飞的陈宇,只是个刚跟亲友吃完宵夜、刚好那个时间点路过的无辜路人。
最终,龚豪因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三年。
大致内容就是这样,详情可以查看原文了解。
两千多年前,孔子在《论语・季氏》中提出 “君子有三戒” 的人生训诫,穿越岁月长河,依然能为当下敲响警钟。
从经典中汲取处世智慧,将古训内化为人生信条,从来都是避祸全身、行稳致远的根本。
孔子言:“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这三戒以人生不同阶段的血气特质为脉络,直指人性中最易失控的三类弱点。回看此案,悲剧的起承转合,恰好踩中了 “色” 与 “斗” 两处最致命的雷区。
悲剧的源头,始于对 “色” 的放纵与边界的失守。
“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孔子的告诫本是针对年少心性不稳者,提醒莫因情欲荒废人生、逾越规矩。但对成年人而言,对非分情欲的放任,同样是万祸之始。
龚豪与有夫之妇钱云发展婚外情,本身就是对婚姻伦理的践踏,也是对他人家庭边界的公然侵入。这种建立在背叛之上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冲突的必然因果,后面事态的恶性发展,看似是偶然的导火索,实则是越界关系必然走向的对立与反噬。
当人被情欲支配,突破了道德底线,就等于将自己置于风险的悬崖之上。后续的争吵、约架乃至最终的惨剧,不过是欲望失控后一步步滑落的必然结果。
而最终将事态推向不可挽回地步的,是壮年人最易犯的 “斗” 之过。
“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人在壮年,精力旺盛、心气高傲,遇事最易争强好胜,被怒火冲昏头脑,将冲动误当血性,把蛮横视作强势。
此案中,龚豪与雷谦本无深仇大恨,仅因一通电话的口角便相约对峙,又在酒精与怒气的双重刺激下彻底丧失理智,驾车冲向人群。更令人唏嘘的是,在血气的裹挟下,他连撞击目标都未辨明便猛踩油门,最终让无辜路人成了情绪失控的牺牲品。
孔子的 “三戒”,本质上是一套 “以理御气” 的人生哲学。血气是人的本能,而戒惧是人的理性。
少年时戒色,是用定力抵御欲望的消磨;壮年时戒斗,是用理性克制情绪的冲撞;老年时戒得,是用通透放下贪念的羁绊。三者归根到底,都是教人不要做本能的奴隶,而要做自身心性的主人。
经典的价值,从来不是给出具体的生存技巧,而是提供审视人性的标尺与安放身心的准则。
也许有人认为两千多年前的古训早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节奏。可现实中一桩桩犯罪、一次次悲剧都在证明:人性的弱点从未因时代更迭而改变。
当下社会,诱惑无处不在,情绪极易被点燃,很多人奉行 “及时行乐” 的人生哲学,把放纵当自由,把戾气当个性,将 “克制”、“守戒” 视作迂腐的道德观念。
可恰恰是这些被轻视的信条,构成了人生最基础的安全防线。非分之情碰不得,无名之火发不得,不义之财取不得 —— 这些朴素的道理,背后都是无数前人用教训换来的智慧。
读经典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要让先贤的智慧成为我们生活的 “压舱石”。
当我们面对越界的诱惑时,想起 “戒之在色”,便多一份守住底线的清醒;当我们遭遇争执与冲突时,想起 “戒之在斗”,便多一份冷静克制的定力。这些信条不是束缚人生的枷锁,而是保护我们不滑向深渊的护栏。
人生漫长,决定我们最终走向的,往往不是高光时刻的选择,而是低谷与愤怒时的自持。
龚豪的悲剧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放任本能的可怕后果,也照见了传统智慧的永恒价值。在这个躁动的时代,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从经典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让古老的人生训诫成为日用而不觉的生活信条。
心有戒惧,行有边界,方能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中,避祸端、走正道、得安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