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高——一位士人的倔强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汉纪卷中记录了一位士人的故事,引起了我的兴趣。
从他身上,我看到了战国分封制余韵下一位传统士人所拥有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这个人,就是贯高。
在贯高身上,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士可杀不可辱”这句话沉甸甸的分量。
一、义不受辱
1. 原文
资治通鉴 卷十一 汉纪三 太祖高皇帝七年(前200年)
十二月,上还,过赵。赵王敖执子婿礼甚卑,上箕倨慢骂之。
赵相贯高、赵午等皆怒,曰:“吾王,孱王也!”乃说王曰:“天下豪桀并起,能者先立。今王事帝甚恭,而帝无礼;请为王杀之!”
张敖啮其指出血,曰:“君何言之误!先人亡国,赖帝得复,德流子孙;秋豪皆帝力也。愿君无复出口!”
贯高、赵午等皆相谓曰:“乃吾等非也。吾王长者,不倍德;且吾等义不辱。今帝辱我王,故欲杀之,何洿王为!事成归王,事败独身坐耳!”
2. 译文
十二月,高帝返回长安,途经赵国。赵王张敖对高帝极尽女婿的礼节,十分谦卑,高帝却叉开两腿坐着,态度轻慢地责骂张敖。
赵国相国贯高、赵午等人都怒火中烧,说道:“我们的大王,真是个懦弱的王啊!”随即劝赵王说:“天下豪强并起,贤能的人先称王。现在您侍奉皇帝非常恭谨,而皇帝却如此无礼,请让我们替您把他杀了!”
张敖咬破自己的手指流出血来,说道:“你们怎么说这种大错特错的话呀!先父亡国后,依赖皇帝才得以复国,德泽能流传给子孙,一丝一毫都是皇帝的赐予啊。望你们不要再这么说了!”
贯高、赵午等人相互说道:“这是我们的不是了。我们的大王是忠厚的长者,不会背弃恩德。况且我们的原则是不受人侮辱,而今皇帝侮辱了我王,所以想要杀掉他,又何必连累我王呢!事情干成了,则功归我王,事情失败了,则我们独自承担罪责罢了。”
3. 解析
(1) 刘邦“过赵”的历史背景
汉高帝七年(前 200 年)初,刘邦分封的韩王信(并非韩信),因匈奴南下入侵,不敌后被迫叛汉,还与匈奴约定联合攻汉。刘邦为平定叛乱、抵御匈奴,亲自率领大军北上亲征。
刘邦率军北上后,初期节节胜利,一路追击韩王信与匈奴联军。但他低估了匈奴的实力,不听谋士娄敬的劝阻,贸然率轻骑冒进,结果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南的白登山,被匈奴冒顿单于的四十万大军包围。
刘邦被围白登长达七日,最终通过陈平的计策(贿赂匈奴阏氏)才得以解围。解围后,刘邦率军南撤,踏上返回长安的路途。赵国的都城邯郸位于从平城南下长安的交通要道上,因此刘邦返程途中自然 “过赵”,也就有了后续刘邦辱骂张敖的情节。
(2) 张敖的身份及与刘邦的关系
张敖是汉初赵王张耳之子,张耳死后,张敖继承赵王爵位。
张敖娶了刘邦的长女鲁元公主,因此他与刘邦是翁婿关系,所以才有“执子婿礼”。
张耳早年是战国末年魏国名士,与陈馀结为刎颈之交,秦灭魏后被迫逃亡。
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张耳、陈馀拥立赵歇为赵王,后因权力矛盾反目。
项羽灭秦后分封诸侯,封张耳为常山王,但不久陈馀率军击败张耳,张耳失去封地。即张敖所说的 “先人亡国”。
走投无路时,张耳选择投奔刘邦,成为刘邦麾下重要将领,辅佐刘邦击败项羽。
刘邦称帝后,为表彰张耳的功劳,重新封他为赵王,让其恢复王爵和封地。即张敖所说的 “赖帝得复”。
张耳死后,爵位由儿子张敖继承,因此张敖认为家族的地位、福祉都源于刘邦的恩德。
(3) 贯高等人坚持杀刘邦的原因
刘邦是大汉皇帝,而且是张敖的老丈人。张敖不管是作为臣下,还是作为晚辈,挨了几句刘邦的责骂,按说不至于引起这么大的血海深仇,非杀之而后快。况且贯高等人是张敖的臣属,张敖已经明确制止他们这种想法,贯高等人还一定要杀刘邦。
这就有点意思了!
猛一看,感觉贯高这些人是不是疯了?
但仔细一想,结合他们“士”的身份,关联到春秋战国以来“士”的核心价值观,就慢慢能够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想这么做了。
贯高等人延续了春秋战国分封体制下士人的传统价值观,以“义”为核心纲领,想法和行动围绕忠诚、节义、立名而展开。
为坚守 “义”,可放弃富贵、地位甚至生命,这是贯穿 “士” 所有行为的核心逻辑。对赏识、重用自己的君主或知己,倾注绝对忠诚,愿为之赴汤蹈火。极度重视人格尊严,将 “不受辱” 视为重要底线,君主或自身受辱,等同于违背 “义”,必须通过行动洗刷。
而且,传统士人有明确的“忠诚边界”,只对直接任用、赏识自己的直接君主尽忠,对君主的上级无必然忠诚义务——即“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这在秦汉之后的大一统集权体制下,是难以想象的,但在秦汉之前的分封体制下,却是士人普遍奉行的准则。
贯高等人是张耳的旧部,延续了战国传统士人的价值观。在他们眼中,君主受辱等同于自身受辱,刘邦 “箕倨慢骂” 的行为是对赵王的极大羞辱,必须洗刷。
二、刺杀行动
1. 原文
资治通鉴 卷十二 汉纪四 太祖高皇帝八年(前199年)
冬,上东击韩王信馀寇于东垣,过柏人。贯高等壁人于厕中,欲以要上。上欲宿,心动,问曰:“县名为何?”曰:“柏人。”上曰:“柏人者,迫于人也。”遂不宿而去。十二月,帝行自东垣至。
2. 译文
冬季,汉高帝刘邦在东垣攻打韩王信的余党,经过赵国的柏人城。赵相贯高派人藏在厕所的夹墙中,准备行刺高帝。高帝正想留宿城中,忽然心动不安,问:“这个县叫什么?”回答说:“柏人。”高帝说:“柏人,就是受迫于人呀!”于是不住宿而离开。十二月,高帝从东垣城回长安。
3. 解析
(1) 贯高的决绝
贯高真是一位狠人啊,言出必行,他真派人去刺杀刘邦。他选择刘邦征讨余寇返程的必经之路,埋伏在驿站厕所这种隐蔽处,既选准了时机,又藏好了刺客,可见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早有谋划。
谋刺行动未告知赵王张敖,否则张敖一定会阻止。贯高等人不告知张敖,本意是不想连累自己的君主,但一旦行动,不管成败如何,都势必会牵连张敖。他们真是纯粹地践行自己的价值观啊,完全不去理会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2) 刘邦的天命
刘邦的脱险就有点戏剧性了,大有一种“天命在吾”的叙事逻辑,天人感应,心中一动,就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不过,抛开史书的天命叙事逻辑,刘邦的避险也许有现实的成分。刘邦常年征战,早已养成极高的危机直觉。柏人县是赵国境内的陌生驿站,远离自己的势力范围,他作为君主,对未知环境的警惕性本就极强,“心动” 更可能是长期军旅生涯形成的本能警觉。
而且,当时社会普遍相信地名、言辞中藏有吉凶预兆。刘邦对 “柏人”(谐音 “迫人”)的解读,符合古人 “望名生义” 的认知习惯,史书借这个细节强化了 “脱险” 的戏剧性,让叙事更生动,也暗合 “天命” 的逻辑。
三、慷慨赴死
1. 原文
资治通鉴 卷十二 汉纪四 太祖高皇帝九年(前198年)
贯高怨家知其谋,上变告之。于是上逮捕赵王及诸反者。
赵午等十馀人皆争自刭,贯高独怒骂曰:“谁令公为之?今王实无谋,而并捕王。公等皆死,谁白王不反者?”乃轞车胶致,与王诣长安。高对狱曰:“独吾属为之,王实不知。”吏治,搒笞数千,刺剟,身无可击者,终不复言。
吕后数言:“张王以公主故,不宜有此。”上怒曰:“使张敖据天下,岂少而女乎!”不听。
廷尉以贯高事辞闻。上曰:“壮士!谁知者?以私问之。”中大夫泄公曰:“臣之邑子,素知之,此固赵国立义不侵,为然诺者也。”上使泄公持节往问之箯舆前。泄公与相劳苦,如生平欢,因问:“张王果有计谋不?”高曰:“人情宁不各爱其父母、妻子乎?今吾三族皆以论死,岂爱王过于吾亲哉?顾为王实不反,独吾等为之。”具道本指所以为者、王不知状。于是泄公入,具以报上。
春,正月,上赦赵王敖,废为宣平侯,徒代王如意为赵王。
上贤贯高为人,使泄公具告之曰:“张王已出。”因赦贯高。贯高喜曰:“吾王审出乎?”泄公曰:“然。”泄公曰:“上多足下,故赦足下。”贯高曰:“所以不死,一身无馀者,白张王不反也。今王已出,吾责已塞,死不恨矣。且人臣有篡弑之名,何面目复事上哉!纵上不杀我,我不愧于心乎!”乃仰绝亢,遂死。
荀悦论曰:贯高首为乱谋,杀主之贼;虽能证明其王,小亮不塞大逆,私行不赎公罪。《春秋》之义大居正,罪无赦可也。
臣光曰:高祖骄以失臣,贯高狠以亡君。使贯高谋逆者,高祖之过也;使张敖亡国者,贯高之罪也。
2. 译文
赵国相国贯高的阴谋被他的仇家探知,向高帝举报这桩不寻常的大事。高帝下令逮捕赵王及各谋反者。
赵王属下赵午等十几人都争相表示要自杀,只有贯高怒骂道:“谁让你们这样做的?如今赵王确实没有参与谋反,而被一并逮捕。你们都死了,谁来申明赵王不曾谋反的真情?”于是被关进胶封的木栏囚车,与赵王一起押往长安。贯高对审讯官员说:“只是我们自己干的,赵王的确不知道。”狱吏动刑,拷打鞭笞几千下,又用刀刺,直至体无完肤,贯高始终不再说别的话。
吕后几次说:“赵王张敖娶了公主,不会有此事。”高帝怒气冲冲地斥骂她:“要是张敖夺了天下,难道还缺少你的女儿不成!”不予理睬。
廷尉把审讯情况和贯高的话报告高帝,高帝感慨地说:“真是个壮士,谁平时和他要好,用私情去探听一下。”中大夫泄公说:“我和他同邑,平常很了解他,他在赵国原本就是个以义自立、不受侵辱、信守诺言的人。”高帝便派泄公持节去贯高的竹床前探问。泄公慰问他的伤情,见仍像平日一样欢洽,便套问:“赵王张敖真的有谋反计划吗?”贯高回答说:“以人之常情,难道不各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吗?现在我的三族都被定成死罪,难道我爱赵王胜过我的亲人吗?因为实在是赵王不曾谋反,只是我们自己这样干的。”又详细述说当初的谋反原因及赵王不曾知道的情况。于是泄公入朝一一报告了高帝。
春季,正月,高帝下令赦免赵王张敖,废黜为宣平侯,另调代王刘如意为赵王。
高帝称许贯高的为人,便派泄公去告诉他:“张敖已经放出去了。”同时赦免贯高。贯高高兴地问:“我的大王真的放出去了?”泄公说:“是的。”又告诉他:“皇上看重你,所以赦免了你。”贯高却说:“我之所以不死、被打得遍体鳞伤,就是为了表明赵王张敖没有谋反。现在赵王已经出去,我的责任也尽到了,可以死而无憾。况且,我作为臣子有谋害皇帝的罪名,又有什么脸再去事奉皇上呢!即使皇上不杀我,我就不心中有愧吗!”于是掐断自己的颈脉,自杀了。
荀悦论曰:贯高带头谋反作乱,是个弑君的贼子。虽然他舍身证明赵王无罪,但小的优点掩盖不住大逆不道,个人的品行赎不了法律上的罪过。按照《春秋》大义,遵循正道最为重要,他的罪应是不可赦免的。
臣司马光曰:汉高祖因为骄横失去了臣下,贯高因为狠毒使他的主子失掉原有的封国。促使贯高谋反行逆的,是汉高祖的过失;致令张敖亡国的,是贯高的罪过。
3. 解析
(1) 如何评价贯高?
荀悦的评价完全站在皇权至上的立场,无视士人风骨,也回避刘邦的骄横诱因,我并不赞同。
司马光的评价相对公允一些,指出了事件的诱因在于刘邦的骄横无礼,过失首先在于刘邦;然而,要说张敖失国完全是由贯高所致,我也并不赞同。
贯高的确是一位以义自立、不受侵辱、信守诺然的义士,他完全遵循自己的信念和价值观行事,是对“士”道的极致践行者。
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的时代,士人作为知识阶层,没有土地、没有兵权,唯一能守护的,就是自己的人格尊严与道义信条。
士人对君主忠诚,但并不盲从,若君主失道,可选择离去,而非屈从,就像孔子当年周游列国,并不依附于某一个君主,正是因为心中有对大道的追求,若君主不遵循道义,他会决绝地离开。
这种人格尊严和精神独立,是极其可贵的。
贯高的忠诚对象,不是张敖的个人意志,而是更高维度的道义准则。刘邦的羞辱触碰了士人道义的红线,践踏了士人的尊严,“士可杀而不可辱”。若坐视这种羞辱而不反抗,不仅是君主之辱,更是士人自身信条的崩塌。
他所反抗的,是权力对人格的碾压。刘邦凭借皇权,用骄横无礼肆意践踏诸侯与士人的尊严 ,这是士人不可容忍的。贯高的谋刺,本质是用生命对抗“权力的游戏”:哪怕你是皇帝,也不能随意践踏他人的尊严!
孔子说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又说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核心就是行事以道义为根基,不苟合于权力和利益。贯高的选择完全契合这一理念。
后世皇权不断强化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的愚忠思想,而贯高的存在,恰是对这种愚忠思想的奋然一击,他想证明士人可以有自己的道义标尺,可以不盲从君主的意志,哪怕君主反对,只要符合道义,便敢赴死践行。
人可以不被权力裹挟,可以不向屈辱低头,可以为了心中的道义,哪怕对抗皇权、付出一切,也绝不苟合。
这种精神,是超越时代的—— 在任何强调人格尊严、精神独立的时代,都有着不朽的价值。
(2) 刘邦的政治意图
表面上张敖是因为受贯高事件牵连才失去封国,实则不然,这只是一种巧合。
刘邦称帝后,异姓王始终是皇权的最大威胁。韩信、彭越、英布等异姓王,或因功高震主,或因实力雄厚,先后被刘邦以各种理由铲除,这绝非偶然,而是刘邦巩固中央集权的必然步骤。张敖作为异姓王,即便安分守己,也迟早会被纳入 “剪除名单”。
刘邦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废黜张敖。直接削藩会引发其他异姓王的警惕和反抗,而 “谋反牵连” 是最无可辩驳的罪名。贯高的谋刺计划恰好提供了这个借口,让刘邦既能废黜张敖,又不会落下无故削藩的骂名,还能顺势将赵国封给儿子刘如意,进一步强化刘氏宗室对地方的控制。
吕后以 “公主之夫” 为由求情,刘邦却怒怼她,本质是不愿因亲属关系阻碍削藩大计。他的愤怒并非单纯针对张敖,而是担心有人动摇自己剪除异姓王的既定方针,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张敖失国的必然性。
从这个大背景再看贯高事件,就能明白张敖失国并非是完全由贯高等人所致,所以司马光评论“促使贯高谋反行逆的,是汉高祖的过失”,我表示赞同,但他评论“致令张敖亡国的,是贯高的罪过”,我并不完全赞同。因为即使没有贯高事件,张敖早晚也会被夺去封国,只是会找另外一个理由罢了。
